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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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惠州学院
出 处:
《广东社会科学》
2014年第6期85-92,共8页
摘 要:
城镇化是一种空间化的再生产与重构过程,但绝不意味着乡村文明的式微与消隐。它不是单纯的城市建设,而是以“人”为核心的“和谐城市”与“美丽乡村”的结合体。从正义维度分析,必须破解对中国乡村社会的单向度思考,高度重视城镇化的“空间正义”,警惕与遏制以终结乡村文明为代价,导致对乡村文明的阉割,造成“乡土中国”与“城市中国”的错位。要以人的生活本身为目的,做好社会与生态、时间与空间的协调统一,推进乡村文明重建。
关 键 词:
新型城镇化
空间正义
乡土中国
乡村文明
分 类 号:
[K02]
领 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