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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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出 处:
《新闻界》
2002年第4期 22-24,共3页
摘 要:
维护法院尊严,维护审判活动的正常秩序,对传媒报道审判活动作出限制,是世界法制国家的通例。英国法律规定:对正在进行中的审判活动进行任何形式的误导或发表有失公正的言论都构成藐视法庭罪。法官可以毫不犹豫地对评论未决诉讼的传媒予以处罚。希腊规定:刑事案件,在法院做出正式裁决前,禁止有关此案件的……
关 键 词:
审判活动
规则研究
特写镜头
摄影设备
公众知情权
受众注意力
泄露国家机密
审判过程
不公开审理
新闻自由
分 类 号:
[G21]
领 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