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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外征用的有限合法性

作  者: ;

机构地区: 岭南师范学院

出  处: 《学术研究》 2016年第5期1-7,共7页

摘  要: 纯文学与杂文学的划界,是审视场外征用合法与否的关键。纯文学具有无功利性、审美艺术性、形象情感性,它重在建构文学的内宇宙。批评阐释自律性的纯文学,需遵循从具体上升到抽象的反思路线,场外征用是对该路线的严重背离,容易导致强制阐释。征用场外的理论,根源于文论创造力的衰竭、文学感受力的下降,以及非文论欲望的膨胀。场外征用的必然后果,是文论走上异化的歧途。杂文学带有功利性、依附性、综合性,它更在意文学外宇宙的营建。杂糅着哲学、道德、政治、宗教等文化事项,使得纯文学杂而不纯,而杂文学不纯而杂,杂文学必以杂糅性面相展现自身。立足于具体的杂文本,相应地征用哲学、道德、宗教、政治等文化理论,能有效揭示文本意蕴。场外征用是杂文学批评阐释的需要。

关 键 词: 场外征用 强制阐释 纯文学 杂文学 合法性

分 类 号: [I02]

领  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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