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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历史学系
出 处: 《广东社会科学》 2015年第3期119-126,共8页
摘 要: 晚清修律意在法外,旨在以西法合理化朝廷的统治,进而通过条约收回治外法权,体现出清廷治国思维的外向性。传媒舆论于此多有认同之意,并着力推动此事。然《刍言报》主人汪康年却从内治的角度出发,认为转换法律意味着礼教的凌替,西法未可照单全收,而治外法权不过是当初设定的中外交往模式,并质疑修律以收回法权的可行性。后在劳乃宣等人的力邀下,又卷入新旧之间的"礼法之争",益见其对内治问题的重视。不过,在经历舆情反弹和政党萌芽之后,汪氏选择淡出论争,立场有所转变,于斯可见其流质易转的个性和随时而变的论政风格。
分 类 号: [K257.5]
领 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