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法学院
出 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6期167-176,共10页
摘 要: 意向书是前合同文件的重要类型之一,其法律约束力包括合同约束力、缔约责任约束力和合同解释约束力三个方面。意向书的主要功能是交换信息和建立信任,推进合同谈判进程,促成最终交易。根据不同谈判阶段的需求差异,谈判者也将有偏好地选择正式约束力和非正式约束力这两种不同强度的意向书,并产生相应的激励效果。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对意向书法律约束力的认定标准和具体做法不尽统一,未来的立法活动中应对意向书进行专门规定,制定符合商业需求的裁判规范。
分 类 号: [D923.6]
领 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