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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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广东海洋大学
出 处:
《学术论坛》
2016年第5期68-71,共4页
摘 要:
作为社会效果十分明显的行政执法检察建议制度,现实运作中却遭遇着正当性质疑和权威性挑战。建构科学、理性的行政执法检察建议运作程序是该机制顺畅展开,充分发挥应有功效及法治中国全面推进的客观诉求。为此,需要通过立法明确规定行政执法检察建议的制发主体、监督对象、制发的情形、行政执法检察建议书的格式、内容、主管、审批等,构建行政执法检察建议的抄送、备案机制,同时,还应当确立行政执法检察建议的纠错机制,赋予被监督者法定的救济权利。
关 键 词:
行政执法
检察建议
程序
救济
领 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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