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无);
机构地区:
不详
出 处:
《中外酒业》
2017年第15期66-66,共1页
摘 要:
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委托,中国酒业协会在北京组织召开《酒类广告管理办法》座谈会。会上王延才理事长表示,酒类产业一定要倡导负责任的宣传,严格遵守国家《广告法》及相关广告管理办法,结合酒类产业实际进行广告宣传,树立酒类产业的良好社会形象,与社会和谐发展。随后在常务副秘书长何勇的主持下,与会代表对现行《酒类广告管理办法》进行了讨论,形成的意见将上报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
关 键 词:
广告管理
酒类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工商总局
社会形象
广告法
监督管理
广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