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检索词: (英文)题名=T 作者=A 关键词=K 摘要=R 机构=O 主题=S 刊名=M 分类号=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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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何泽);
机构地区: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
出 处: 《各界》 2017年第10期10-13,共4页
摘 要: 住所是人类的基本生活需求,关系着人们的生活幸福。住房保障是一个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完善保障性住房法律制度是我国当前的重要任务。然而,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存在很多立法上的缺失,集中体现在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体系中的准入制度、监督体系和退出机制这三个方面,完善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关 键 词: 保障性住房 立法缺陷 准入制度 退出机制 动态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