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陈建华);
机构地区: 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杭州310000
出 处: 《北方音乐》 2017年第15期248-248,共1页
摘 要: 舞蹈主要是由肢体语言构成,但离不开音乐的点缀,可以说没有音乐的舞蹈就像失去了灵魂,舞者可以通过音乐来创编舞蹈,通过肢体语言来更好地诠释音乐,由此可见,舞蹈与音乐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在舞蹈的发展中,二者缺一不可。我国古代的“乐”,即包含音乐,同时也包含舞蹈,现如今,即使舞蹈被分割开来,也不影响音乐在舞蹈中占据的地位。本文从舞蹈的方式由音乐决定,舞蹈的激情由音乐决定,舞蹈与音乐之间相辅相成三个方面对舞蹈与音乐之间的关系进行阐述,希望对以后舞蹈的创编注重音乐的发展提供可参考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