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马存利);
机构地区:
嘉兴学院文法学院
出 处:
《中国国情国力》
2017年第9期36-38,共3页
摘 要:
生态补偿已被纳入到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中。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属于"公共物品",涉及到流域流经不同行政区域的政府间协调,关系着不同流域地区环境权益的享有和义务的履行。建立以纵向转移支付为主、横向转移支付为辅的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模式,须科学分配流域不同地区财权与事权,制定科学的流域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标准、建立中央政府牵头的央地互相配合的管理和监督机构。
关 键 词:
流域生态补偿
转移支付
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