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杨敏);
机构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石城公证处
出 处: 《中国公证》 2017年第7期67-70,共4页
摘 要: 工作中,我曾经遇到当事人来公证处咨询如何办理香港遗产继承的问题,虽然我们不能直接为当事人出具继承公证书,不过作为法律服务机构,作为在家事法律领域有重要作用的公证员,了解并能大致解答当事人这方面的问题,也非题外之意。本文从实务角度,对内地居民办理位于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香港)境内的遗产继承(假设条件为内地居民对在内地死亡的内地居民位于香港的动产的法定继承)程序进行简单的介绍,粗陋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