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储陈城);
机构地区: 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合肥230601
出 处: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8期32-41,共10页
摘 要: 医患关系的解决需要合理的医事法作为支撑,而作为规制医生医疗行为重要规范的医事刑法,其地位更是不言而喻。构建合理的以医疗过失为核心的医事刑法体系,既能够达到规范医疗行为的目的,又能够防止刑法的过度介入,而造成萎缩医疗。日本作为医事刑法极度发达的国家,其医事刑法的形成和理论体系的构建,能够为我国医事刑法的发展和成熟提供重要的参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