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雷云);
机构地区: 辽宁师范大学教育学院,116029
出 处: 《上海教育科研》 2017年第8期36-39,共4页
摘 要: 安·兰德所提倡的理性利己论,主要内容有:此个人主义并非传统意义上的个人主义和个人主义受理性原则的约束与规范。理性利己论的合理成分在于符合人性的本质,构建人与人之间良好的契约关系;排斥极端的利己行为,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对此,道德教育要以理性利己为基点,向高水平的道德层次递进;以培养学生的道德理性为目标,践行理性的道德原则;以教师的教学机智为支持,培养学生道德智慧的形成;以真实生活为依托,回归学生真实的道德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