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胡荷佳);
机构地区: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出 处: 《法学》 2017年第9期180-191,共12页
摘 要: 罪数论日益遭致竞合论者的批判,罪数论与竞合论之争成为刑法"增量"理论研究中新的"热点"。罪数论与竞合论在内容、目的、思路、难点方面并无本质不同,二者并非互相矛盾、非此即彼的两套理论体系。竞合论将罪数论所未能展开的逻辑性前提予以展开,将罪数论所未能言明的线索与思路加以言明,成功跨越罪数论所深陷的区分一罪与数罪的泥潭,其价值不在于颠覆罪数论,而在于对罪数论的修缮与发展。行为单复数与构成要件单复数之认定,是罪数论与竞合论得以展开的共同逻辑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