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检索词: (英文)题名=T 作者=A 关键词=K 摘要=R 机构=O 主题=S 刊名=M 分类号=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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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韩萍); (李倩); (盖天宇);
机构地区: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重庆400000
出 处: 《小品文选刊(下)》 2016年第8期210-211,共2页
摘 要: 名人姓名权较传统意义上的姓名权更具财产性,吸引着许多市场主体“傍名人”以赚取利润。商标抢先注册,有搭名人的便车之嫌;但在市场经济体系下,该行为体现了市场主体在商业方面的敏锐性,其存在有一定合理性。本文将结合“乔丹案”,从国内外的立法及实际处理方法,探究公众人物姓名权与商标权冲突的解决办法,避免名人姓名权的垄断使用。
关 键 词: 乔丹案 名人姓名权 商标权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