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胡颖廉);
机构地区: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
出 处: 《行政管理改革》 2017年第8期29-32,共4页
摘 要: 药品安全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内容。新形势下,以"发证—检查—处罚"为特征的线性监管模式已不适应要求,必须平衡监管和产业,从国家治理现代化高度统筹药品安全工作。将药品监管纳入基本公共安全服务范畴,推动医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药品安全风险治理。尤其是在"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把握好整体和长远两个维度,全面提升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