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河南科技学院
出 处: 《河南机电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摘 要: 另案处理是我国刑事司法活动中处理共同犯罪案件的一项重要机制。在实践中,另案处理决定几乎一刀切地由侦查机关单独做出。然而由侦查机关单独决定另案处理的方式加剧了审判人员对共同犯罪的认识困难,造成了案件风险负担的错位,忽视了另案处理内容上的多样性,权力的行使也缺乏有效的制约,影响了刑事案件的实体处理。因此,应明确另案处理决定权的定位,改变另案处理决定权由侦查机关单独行使的做法,并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以期在理论上实现刑事司法的权责统一,在实践中减少另案处理的权力滥用现象。
分 类 号: [D9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