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陈咏梅);
机构地区:
广东金融学院法律系
出 处:
《法治论坛》
2017年第2期303-312,共10页
摘 要:
行政决策不作为已然的存在、现实的危害与其鲜少被追责的现状呈现出逻辑上的矛盾,其所面临的难题需要制度性的破解。以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确立过错兼结果之责任原则,形成异体追责主导的追责模式,建构规范的责任追究监督机制,有助于形成有效的行政决策不作为责任追究机制,实现对行政决策不作为的责任追究,减少和降低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
关 键 词:
行政决策不作为
监察体制改革
过错兼结果责任原则
异体追责主导
责任追究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