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检索词: (英文)题名=T 作者=A 关键词=K 摘要=R 机构=O 主题=S 刊名=M 分类号=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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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刘毅);
机构地区: 外汇局福建省分局
出 处: 《中国外汇》 2017年第17期38-38,共1页
摘 要: Q:境内居民个人能否直接在境外投资设立公司进行生产经营? A:目前,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下称“37号文”)规定,境内居民个人可以投融资为目的,
关 键 词: 特殊目的公司 外汇业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 境外投资 境内居民 居民个人 生产经营 投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