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地区: 江西师范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南昌330022
出 处: 《财会月刊(下)》 2017年第9期9-14,共6页
摘 要: 以2009~2014年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企业为样本,检验了媒体监督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及作用机制,并探究了媒体监督效果的异质性。结果表明: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差异较大,整体水平偏低;媒体监督能显著提高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媒体监督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具有异质性,即对于规模越大、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水平越高的企业,媒体监督的影响效果越显著;媒体监督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目前主要是通过政府介入来发挥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