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王彦尊);
机构地区: 北京林业大学
出 处: 《校园英语》 2017年第28期207-208,共2页
摘 要: 合作原则于1967年由英国语言哲学家格莱斯提出。他认为人们的会话之所以流畅且不会产生误会是因为在会话中人们默契地遵守着一些原则。它包含以下四个准则,即量的准则、质的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合作原则的四个准则以不同的形式在交际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出于各种各样的交际或会话目的,人们有时会有意或者无意违反其中一条或多条原则,这时就产生了会话含义。近年来,关于会话含义和合作原则的违反被应用于不同的领域,产生了各种各样的效果。本文将对合作原则的运用和违反进行总结和反思,为以后的研究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