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李晓燕);
机构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
出 处: 《小品文选刊(下)》 2016年第6期227-228,共2页
摘 要: 公意理论是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的思想核心。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卢梭从自然状态的逻辑起点出发,论述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私有制的产生,人类从自然社会走向人类社会,从自然自由走向社会自由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们为了从不利于生存的自然状态中走出来,维系正常的社会生活,就要寻找出一种结合形式,这种结合形式就是订立社会契约,把个人的权利和意志转让给集体,“使它能够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得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只不过是在服从其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