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李阳);
机构地区: 甘肃政法学院
出 处: 《祖国》 2017年第15期294-296,共3页
摘 要: 甘肃省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生态环境也及其脆弱,但甘肃省有着丰富的矿产资源,这是其经济发展中的一大优势。随着矿产资源的开发,甘肃省的生态环境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特别是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中,发达地区的资金和设备等已转入西北地区的矿产开采之中,这又将引发新一轮矿产资源犯罪的高发期。《刑法修正案(八)》已经及时的作出了修正,但仍然有不完善之处。本文就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司法实践中的矿产资源犯罪进一步解构矿产资源在法律规制中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