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孙阳春);
机构地区: 大连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
出 处: 《现代大学教育》 2017年第4期9-13,共5页
摘 要: 教育寻租行为的识别与规避,是完善教育治理结构、建立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问题。"合谋"寻租是管办评分离体制下教育权力间寻租的新类型,一旦发生,将带来严重治理风险。"合谋"寻租很容易被忽略。以往学者对于教育寻租的研究,大都集中在"垄断权力"的寻租上;对于管办评分离之后可能出现的"联盟权力"的寻租,并没有引起充分重视。合谋又称"共谋、串谋"。在教育中,合谋寻租的"表现形式"包括办评合谋、政校合谋等;教育合谋寻租的"本质"是以更加隐蔽形式寻求联盟租金;教育合谋寻租的"潜在危害"包括,诸如扰乱诚实守信的合作秩序、降低互动协作的努力水平、虽带来短暂联盟收益但最终损害公共利益等,进而对"管办评三方良性互动"造成严重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