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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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出 处:
《环境保护》
2005年第6期 33-35,共3页
摘 要:
本文针对新修改的<北京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必须在立足于公共管理的基础上,引入公共服务意识,并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解决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面临的信息、技术和资金瓶颈.并围绕这一思想,提出了四个方面的立法路径建议,最后针对具体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
关 键 词:
污染防治
危险废物
管理基础
公共管理
环境防治
废物污染
服务意识
公共服务
制度设计
修改意见
分 类 号:
[X322 X705]
领 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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