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暨南大学
出 处: 《文艺研究》 2014年第9期133-140,共8页
摘 要: 古代书论中存在大量的悟笔公案,由于古今语言环境的差异和文献记载本身的讹误,理解这些公案变得非常困难,即使正确"理解"了,也没有办法得到有力的验证。但是随着公案的增多和书家书写经验的积累,阐释者开始注意到这些公案背后相通的"理"。史载张旭悟笔有三个因缘,本文通过相关文献,尽量还原张旭悟笔的历史语境,为"理解"这些公案提供史实的支撑。同时通过文献互证,评议各家释读的优劣,提出一种解释:"见公主担夫争道"、"闻鼓吹"、"观公孙氏舞剑器、浑脱"给张旭书法的启示具有前后的一贯性,其核心精神乃在于以"犯"促"变"。
分 类 号: [I2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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