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出 处: 《当代教育论坛:综合版》 2010年第10期 70-71,共2页
摘 要: 文章将我国和欧美国家的运动员培养模式及利益分配机制进行了对比研究,结果表明:运动员的培养在欧美国家是公民普遍拥有的权力,而我国运动员的选材、培养等过程是高度选择性的;在收益分配上欧美国家一般都是按照契约分配或者运动员自行处理的模式来进行,在我国,运动员的收益除去工资外都要和相关的管理部门进行再分配,并且"切割蛋糕"的主动权掌握在相关主管部门手中。
分 类 号: [F091.349]
领 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