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出 处: 《法治研究》 2012年第6期 51-57,共7页
摘 要: 山西票号身股制是一种允许"身股"(人力股)与"银股"(货币股)并存的合股经营制度,它具有严格的顶身股者遴选机制、有效的顶身股者激励机制和严明的顶身股者约束机制。员工持股制具有股权结构多元化、激励监督有效化和分配机制合理化等方面的特点,这与山西票号身股制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但在股权确定机制、权利义务配置和规范表现形式等方面,山西票号身股制与员工持股制还是有较大差异。对于当前我国推行员工持股制而言,可以从山西票号身股制中获得如下一些启示:充分发挥商事习惯的功能;确认人力资本的法律地位;限制或禁止人力股的转让;放宽员工持股份额限制。
分 类 号: [F27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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