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
;
机构地区:
广东财经大学
出 处:
《学术研究》
2015年第10期48-54,共7页
摘 要:
风险社会下,各种事故型犯罪不断增多。刑法中的监督过失有利于更好地防止各种事故型犯罪的发生.但监督过失用之不当也容易导致处罚不当。因此,为了合理地界定处罚范围,信赖原则理论应运而生。信赖原则的提出是现代社会分工发展的客观需要,其可以适用于监督过失犯罪,尤其适用于各种安全事故型过失犯罪。但信赖原则的适用也必须谨慎,避免监督过失理论的虚化;因此,其适用必须严格满足前提要件、实质要件,而且其适用也有特定的限制类型。
关 键 词:
风险社会
监督过失
信赖原则
事故型犯罪
分 类 号:
[D914]
领 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