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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 南方医科大学
出 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3期 88-93,127,共7页
摘 要: 该文认为,我国法院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可以适用社会财富最大化原则解决环境权利冲突引致纠纷.文章从法经济学的角度,检视我国环境侵权的归责原则,并具体分析了我国的水污染侵权民事责任的绩效并提出完善的基本思路.文章分析了环境诉讼预防机制的必要性、可行性,指出应该建立该项诉讼机制以提高环境预防效率.
关 键 词: 司法救济制度 经济分析 环境侵害 侵权民事责任 最大化原则 权利冲突 社会财富 法律框架 法经济学 归责原则 环境侵权 基本思路 具体分析 预防机制 环境诉讼 文章分析 诉讼机制 水污染 可行性 纠纷 适用 法院
分 类 号: [D922.29 F4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