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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我国电信网间互联互通管制问题研究

导  师: 张书军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电信网间的互联互通对于电信业务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良好的互联互通能充分发挥电信网络的规模经济效应,能充分保护用户的通信权利。而互联互通管制既是世界性的难题,也是世界各国电信监管的核心内容。本文从政府管制理论、博弈论等基本理论出发,研究我国电信网间的互联互通管制问题。本文重点评析了我国互联互通管制中存在的问题,并在借鉴美国、德国、新加坡等发达国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互联互通管制的一系列建议。<br>   本文共分六个部分,绪论、四章和结论。第一部分为绪论,分析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阐明了本文研究的意义与目标、研究方法以及研究的范围和主要内容。第一章概述了我国电信网间互联互通管制的基本情况,回顾了相关管制理论,为后文的论述奠定了理论基础。第二章分析了美国、欧盟、新加坡、香港等主要发达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对互联互通管制的成功经验,并提出对我国管制的借鉴意义。第三章详细论述了我国电信网间互联互通管制的现状,并提出目前我国互联互通管制中所存在的问题。第四章在前文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电信网间互联互通管制的构想,认为应该以法律手段为纲,完善相关经济和技术手段,多管齐下,构建我国电信网间互联互通管制的理想蓝图。第六部分为结论,总结了全文,得出本文的结论,即加强立法,完善互联互通法律制度,解决现有电信管制机构的设置不合理的问题,需要我们重新反思现有的政监合一模式,提出政监分离设置模式的设想。核算出主导运营商的网络成本,制定出以成本为基础的网间结算体系。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完善互联互通网间监测系统,加强对互联互通的技术监管。管制机构要加大对互联互通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改变过去无民事赔偿的状况,增加对违法行为人的民事赔偿责任,完善刑事责任的可操作性措施,提高对违法行为人的行政责任,增加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成本,充分保护受害方的利益。文章最后指出不足,明确下一步研究的问题和方向。

关 键 词: 电信网 互联互通管制 网间结算体系 民事赔偿

分 类 号: [F626.11]

领  域: [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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