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陈珠明;胡晔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近年来,个人贷款业务因其稳定的盈利能力和广阔的市场前景,得到了各大银行的高度重视。我国各商业银行纷纷加大对其的资金投放和产品营销力度,个人贷款业务进入快速增长期。但与此同时,我国银行业对个贷业务的信用风险却没有给予足够重视,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信用风险管理对象主要是公司和企业,专门针对个贷业务的风险管理体系很不完善。<br> 新巴塞尔协议被银行业界公认为信用风险监管的实践总结和行动指南。中国银监会于2010年初开始接受国内银行实施新巴塞尔协议的申请,它将对我国银行风险管理尤其是个贷信用风险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商业银行如何从新巴塞尔协议的风险管理理念和技术出发,完善个人贷款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成为迫切需要关注的课题。<br> 本文通过吸收借鉴新巴塞尔协议和国内外该领域的先进成果,对我国商业银行个人贷款信用风险评估体系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和探讨。首先,本文引用新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对个人贷款作了界定,并对传统的个人贷款信用风险的定性及定量评估方法作了介绍。随后本文从四个方面具体分析了新巴塞尔协议对我国银行业个贷信用风险管理的影响:一是对贷款的资本充足要求提出了更为明确的规定:二是提出银行应将内部评级和外部评级相结合以更好地评估风险;三是引入市场约束机制对银行加以监督;四是重申对银行监管方式和监管重点的转变。<br> 新巴塞尔协议规定银行可有选择地使用标准法和内部评级法来度量信用风险。新协议的标准法是旧协议风险加权计算资本充足率的深化,本文通过示例对标准法的计算方法进行了介绍。新巴塞尔协议的精髓在于提出了内部评级法,它是巴塞尔委员会倡导的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主流模式。本文详细分析了内部评级法的各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风险敞口和贷款期限等;并采用内部评级法对单笔贷款的信用风险计算做了示例说明。在银行实际业务中,个人贷款笔数繁多,银行对每笔贷款计算相应风险是不太现实的,故本文介绍了个人贷款的几种风险分池方法,建议对个人贷款信用风险进行分类管理。<br> 本文以A银行为例,对国内商业银行探索内部评级法的过程进行案例研究。A银行的个人贷款信用风险情况总体良好,这得益于其较为合理的风险管理体系。本文对A银行个人贷款的授信审批、资产监控和贷后管理的流程一一作了介绍,并采用实际数据对A银行某支行个人贷款风险评估进行了模拟,结果显示,该支行的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风险状况较好,而个人汽车类贷款则应加以关注。最后,本文对A银行个人贷款信用风险管理的特点及不足之处进行了分析。<br> 就目前的国情而言,我国大多数银行的技术支持、配套制度和外部环境等都还达不到新巴塞尔协议关于内部评级法的要求。为了使国内商业银行真正实现对个人贷款的有效管理,本文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及建议:完善我国银行内部评级体系的基础建设;建立个人信用的外部征信体系;落实个贷业务的信用风险缓释制度;强化市场约束下的外部监管机制;构建个人贷款信用风险预警系统。
分 类 号: [F832.479]
领 域: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