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马作武
学科专业: C06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梁启超是近代中国最重要的启蒙思想家,言论界的巨子。梁氏毕其一生身兼宪政论者及实施者,以研究宪政及推动中国实行宪政,实现富国强兵,抵御外侮为己任。其宪政思想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其宪政实践亦波澜壮阔:在维新运动期间,追随康有为,提倡兴民权、设议院、倡行君主立宪;流亡日本后,初期倡导“新民论”,主张在中国应实行民主共和,后由民约论转为国家主义,主张君主立宪、开明专制,于清廷诏令“预备立宪”后,设立“宪政研究会”,组织“政闻社”,为“预备立宪”作理论动员及实践准备。辛亥革命后,初期主张虚君共和,后顺于革命形势,主张民主共和,与袁世凯合作,妄图通过袁实行其“开明专制”之思想,又于袁世凯称帝之后,襄助蔡锷反袁,“再造共和”。于1917年后淡出政坛,主张在中国立宪政体下实行政党政治,实行国民性改造,最终达致“民主共和”。本文铺陈了梁启超宪政法律思想的理论渊源、主要内容、特征,进一步论证了梁氏宪政思想的局限性在于缺乏科学求真精神,出于富强目的,截取西方宪政思想为我所用,又未能认清中国的发展趋势,且深受儒家仁政思想影响,坚持贤人政治观,未能发动民众进行宪政实践,因此,其宪政思想带着很深的时代的局限性及个人局限性。最后,指出梁启超宪政思想的局限性在于其个人身世才情、知识背景以及时代因素使然。<br>
分 类 号: [D929]
领 域: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