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刘国臻
学科专业: C0107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土地对于农民来说既是生产资料,又是生活保障的载体。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大批农民面临因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命运。同时,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也越来越暴露出其自身的缺陷。对此,国内许多学者已经从不同的角度对土地征收制度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并力图建立新的制度,以解决在土地征收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本文以完善我国土地征收的构成要件为视角,试图探寻一套更加有效的改革方案来规范征地行为,保障农民权益。<br> 文章首先分析了我国土地征收构成要件的立法现状,并结合土地征收的实践情况,揭示了各构成要件在法律规制上存在的不足:主体要件的不规范,造成了征地权行使的混乱;客体要件的不完善为侵害被征地者的财产权益创造了条件;目的要件中对公共利益的界定不清,导致了土地征收权的滥用;补偿要件中的补偿标准、范围和分配也都存在不合理之处;程序要件中缺少对征地目的的审查以及对被征土地的用途监督,司法救济的缺失更是大大降低了对土地权利人的保护。为了弥补这些立法缺陷,使土地征收的各要件规制更具有可操作性,笔者分别对境外一些国家和地区土地征收的构成要件进行了比较和借鉴,并以规范征收主体、明确征收客体、限定征地目的、提高征地补偿、健全征地程序为思路,提出了完善我国土地征收各要件法律规制的具体建议。
分 类 号: [D922.3]
领 域: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