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刘国臻
学科专业: C06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而强制地取得其他民事主体土地并给予补偿的一种行政行为。土地征收制度是国家土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意义重大。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产生于我国上世纪五十年代的计划经济时期,虽然经过几次小规模的修订,但没有根本性改变,并一直延用至今。<br> 我国的集体土地征收制度为我国国民经济建设和发展做了重大的贡献,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现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目前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征地制度却仍基本保持着原有的做法,从而引发地方政府征地扩大化、耕地被侵占而抛荒、失地农民利益受损等情况,暴露出许多问题,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传统的征地制度的改革已是迫在眉睫。因此有必要对我国土地征地制度进行系统而深入的研究,找出我国征地制度问题产生的根源所在,正确处理好围绕农村集体土地所引起国家、农民集体、农民个人及用地单位四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应该建立一个有利于保护耕地、合理保护征地各方利益的地方政府利益驱动的新机制,从而规范地方政府征地行为,使我国征地制度走向法制化、合理化。为此,必须探讨新的解决思路,寻求新的理论支持,为我国征地制度的改革和重建扫除思想障碍,才能促进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
关 键 词: 集体土地征收制度 法律规制 政府行为 农民利益
领 域: [政治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