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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银行卡制度变迁研究——兼议利益分配制度

导  师: 林江

学科专业: B0204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本文运用案例分析方法,对银行卡制度变迁的历程进行回顾研究分析,集中研究我国银行卡产业发展过程中的矛盾与影响因素。我国银行卡产业经历了从分散化支付系统向集中支付清算系统的变化,关于银行卡利益分配的制度也相应地发生了变迁。当前对于银行卡消费业务费率的异议与811分润方案所引起的POS机投资缺口,本质上就是对银行卡消费业务所带来利益的分配机制的异议。银行卡产业的发展关系到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的进程,其发展中的矛盾亟需解决。<br>  历史研究表明制度是改进经济绩效的重要因素之一。制度变迁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体系的核心部分。本文主要借鉴其理论体系的制度变迁理论来解释、论证银行卡利益分配的制度变迁与银行卡业务发展的问题。<br>  本文沿用了制度经济学的分析逻辑,以交易费用概念为核心,利用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致性制度变迁的制度供给与需求的分析框架,对银行卡制度进行案例考察。在追溯交易费用理论及其决定因素的基础上,认为银联是节约交易费用的制度安排,提出银行卡联盟是为有效利用组织和市场双重优势的一种组织创新的观点,从而揭示了银行卡联盟的形成机理。银联出现以后,关于银行卡利益分配的制度安排从强制性制度变迁发展到诱致性制度变迁。银联的诞生、银行卡利益分配制度安排的变迁,均是出于节省交易费用的目的,这为我国银行卡产业的制度变迁研究提供了一条思路。<br>  本文的研究结论表明:银行卡制度变迁的过程是一个从强制性制度变迁逐步向诱致性制度变迁发展的过程。在银行卡产业发展的初期直到银联的产生阶段,银行卡制度的变革由中央银行主导,从博弈主体的催生到博弈规则的制定,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代表在银行卡制度创新中起着强制性变迁的主导作用。这种作用得以发挥的空间,在于分散化支付系统下,市场机制无法保护资产专用性很强的长期契约,而且制度供给总是小于制度需求。央行从创造银联到确定利益分配模式,都极大的促进了交易费用的降低,解决了银行卡发展的瓶颈制约。然而,强制性变迁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强制性变迁框架下的博弈主体博弈过程中,对于博弈规则的矛盾体现在银行卡利益分配机制的冲突之上。考虑整体均衡的中央银行无法解决构筑整体均衡的局部在博弈力量对比上的差异带来的局部制度供需不均衡。这时,响应不同博弈力量局部均衡的诱致性变迁的优势得以体现,这种制度创新方式也得到了央行其后的肯定。虽然强制性变迁和诱致性变迁的适用环境和运作的模式有着迥然差异,然而在降低制度内部博弈主体的交易费用的目的性上却是殊途同归。无论是银联以明确的企业产权实现了一个契约对一组契约的替代,还是“7(:)1(:)X”方案让银行卡产业内部收单行、发卡行、客户、银联之间有了按照博弈力量对比进行契约协商的空间,无不从在降低交易费用的基础上提高了交易效率。<br>  根据研究结论,本文提出:未来的制度供给者,应该把注意力更多的集中于那些制度供给无法迅速相应制度需求的领域。具体到银行卡产业,就是要求央行在更为广泛的银行卡博弈力量对比的地区调研以及国内外的银行卡产业水平差异的基础上,对银行卡产业的准入、交易规则和违规处罚等作出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法规的框架,保证银行卡产业的公平、公开和有序性。对于可以由市场自动调节,根据博弈力量对比行程的利益分配的具体方案,应该交由市场主体通过协商去解决。银行卡制度发展的未来是央行回归其货币政策指导角色的过程,也是各银行、商户和银联之间按照市场规则进行自由博弈的过程。

关 键 词: 银行卡 制度变迁 利益分配 博弈论

分 类 号: [F832.1]

领  域: [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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