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郭小聪
学科专业: L04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我国民营经济走过了25年,经历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与时俱进的发展历程。这25年也是新中国发生举世瞩目巨大变化的重要历史时期。这巨大变化是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政府和广大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是我国长期坚持对外开放和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并在国家宪法中确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结果。珠海是我国的特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25年来民营经济作为改革开放后成长起来的新生事物,在珠海得到了长足发展,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基础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重要力量。<br> 在过去的20多年中,我国经济在转轨过程中的不俗表现,一直令中外经济学家为之着迷,作为其背后主要支撑力量的民营企业更是倍受关注。有关中国民营企业的研究,从文献内容看,“解释问题”逐渐为“解决问题”所替代,如何清除民营企业发展所面临的现实(具体)障碍成了关注的焦点。在税收领域中,对于民营经济的研究与探讨也受到众多学者的关注,涉及民营经济税收问题的论文、以及散布于经济学或财政学、税收经济学中的相关内容,也较为丰富。如民营经济在政策的夹缝中创业,在社会歧视、政策不平等、融资渠道不畅、市场秩序不规范的环境中成长,虽然生命力极强,却在正常的发展道路上屡遭阻碍等。为解决这些问题,上至中央,下至地方各级政府都相应制定了一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激励措施,包括税收政策。毫无疑问,这些税收政策无疑会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这些税收政策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还不能完全适应民营经济的发展。<br> 本文通过文献法、统计法、比较法等方法分析有关资料,对珠海民营经济发展的税收激励机制的现状、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借鉴发达国家的税收激励机制,提出要发展民营经济必须为它的进一步发展扫除障碍,为民营经济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实现国民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共赢。在税收激励机制方面,确立公平税负、轻税、产业导向、便于征管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完善现行增值税制,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改革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减轻民营企业的税收负担;扩大民营企业税收优惠范围;改变民营企业偷税假设的惯性思维,贯彻落实查帐征收的方式,强化税源管理,建立适应以民营企业为主的新型税收征管模式;努力优化纳税服务,大力推进税务代理,加强税法宣传,引导纳税遵从。通过这些税收激励机制,为民营经济营造公平的环境,提高民营企业家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以推动和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最终实现我国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分 类 号: [F121.23]
领 域: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