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王东风
学科专业: E0201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
摘 要: 翻译对各国文化的发展具有不可忽略的意义,但让人遗憾的是,人们在承认翻译的巨大作用的同时,对作为一国文化建构的重要参与者的译者却评价甚低,因而出现了译者文化地位的边缘化现象。<br> 本文拟从阐释学的角度探讨在文学翻译中译者的主体性的具体表现。阐释学是20世纪50年代后广泛流行于西方的一种哲学和文化思潮,它是一种探究意义的理解和揭示的理论,主要针对艺术作品的理解、解释。其对艺术作品的分析和阐释在许多层面上与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对原作的解读和传达存在着许多相同或相近之处,因而在翻译研究中阐释学经常用来解释并指导翻译活动。<br> 阐释学发展的第一阶段是文本阐释学,第二阶段是浪漫主义阐释学,代表人物是施莱尔马赫和狄尔泰。这两个阶段被认为属于传统阐释学。第三阶段是以海德格尔和伽达默尔为代表的现代阐释学。<br> 本论文从现代哲学阐释学中的效果历史、视域融合和时间距离等几个主要的核心概念来论证文本解读中译者主体性的存在,以及由此对文本意义的阐释呈现多元化的必然性。<br> 译者的主体性是指译者在翻译过程体现的一种对原作的能动的理解和阐释及其在完成译作过程中的一种创造意识。由于译者个体自身的差异及所处的社会历史环境的不同,每个译者的理解及对文本内容的阐释就必然会有不同之处。<br> 本论文还进一步论述译者在发挥其主体性的同时,还要受制于自身所处的历史文化环境中的诗学、政治和道德规范的规限。<br> 本论文结合阐释学的相关理论,以美国小说《飘》的三个中译本为案例,通过历时与共时的比较,论证了翻译过程中译者的主体性的存在及其在译本中的体现,同时也论证了译者在发挥主体性的同时,要受制于自身所处的历史文化环境。
分 类 号: [I046]
领 域: [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