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谢进杰
学科专业: C0106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初查程序是刑事诉讼中“实践先行”的典型范例,它产生于实践、发展于实践,在职务犯罪追诉活动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通过初查程序,一方面,案件线索得到筛选和过滤、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得到深化和发展,推动了案件的顺利侦破;另一方面,作为任意侦查行为,初查不会对相对人的重要权益造成强制性的干预和侵犯,在人权保障上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对初查程序予以授权和规定,理论界对该程序的关注又不够,初查程序在当下处于较为尴尬的状况之下:一是合法性受到质疑;二是程序设计不合理,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这样的现状不仅在理论界引发了广泛的争议,也为实务界带来了重重困惑,如何将初查程序纳入法治轨道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这既是程序法定、人权保障的要求,也是彰显初查程序自身价值、推动职务犯罪案件追诉及时有效开展的现实需求。基于此,笔者从初查实践入手,通过对初查程序运行现状的考察,总结出目前初查程序问题根源之所在,并以此为切入点,着力探究初查程序的正当性和制度化问题,为初查制度的完善提出自己的构想。<br> 本文正文除引言和结语外,主体内容包括三章。<br> 第一章是关于初查程序及其运行现状的全面考察。首先,对初查程序的内涵进行明确的界定,并对初查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的价值进行梳理。其次,从实证研究的角度考察我国初查程序的运行现状,包括初查程序由谁启动、如何展开、何时终结、终结后如何处理及对初查程序的监督和救济问题。再次,基于对初查程序运行现状的考察,指出现行初查程序在司法实践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对其成因进行分析和总结。<br> 第二章是对初查程序正当性的探讨。首先,从任意侦查原则的角度论证初查程序的正当性,认为初查属于任意侦查行为,其合法性不取决于程序是否法定化。其次,通过对初查与立案程序、立案与侦查程序之关系的分析,为初查程序提供正当性基础。再次,从比较法的角度考量初查程序,探寻初查程序与国外相类似制度实质上的一致性。最后,结合司法实践,指明初查程序的现实必要性。<br> 第三章是对初查程序制度化的构想。首先,从宏观层面进行整体的构思,着重于结合初查的性质和特点为初查的制度化构建选择合适的路径。其次,从初查程序的启动、终结、措施、证据等方面对初查的基本程序进行阐述。最后,对初查的监督与救济制度进行制度构建,这是一个制度化的初查程序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关 键 词: 刑事诉讼法 初查程序 任意侦查 职务犯罪 正当性分析
分 类 号: [D9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