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徐俊忠
学科专业: A0101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1958年中国农村人民公社在“大跃进”的背景下兴起,中国农业发展也经历了由合作化到人民公社化的历程,在这之间发生了重大失误和挫折。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都力图反思和消化公社化运动几年来曲折发展所积累的经验和教训,并从制度上完善农村人民公社的管理体制。《六十条》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定出台的。<br> 《六十条》从文件上规范了人民公社各级组织的职责,对社队规模、基本核算单位、干部纪律、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公共建设等方面都做了具体规定,确立了公社的管理体制;然而“去工业化”、“去商业化”使得公社蜕变为苏联集体农庄式的纯农组织,导致了公社发展的困境。<br> 人民公社制度虽然在历史实践中解体,然而可以从多个方面对《六十条》的制度实践进行省思,包括其社会制度背景和历史环境方面、制度设计与实践操作后果之间关系等。同时《六十条》所展示的是毛泽东对中国农业、农民、农村进行综合性治理的一种探索,“政社合一”是其制度保障;面对现时“三农”问题,这种综合性治理思路和集体经济道路有着其独特的借鉴意义。
分 类 号: [F325]
领 域: [经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