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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详细Journal detailed

媒体披露与盈余管理——基于我国制造业上市公司面板数据的研究

导  师: 黄文锋

学科专业: L01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随着现代企业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委托代理关系应运而生,这种关系导致了信息不对称问题,使由两权分离所引起的股东或利益相关者与管理层之间的利益冲突愈演愈烈,从而为企业管理者实施盈余管理提供了动力和机会。<br>  在公司治理中,股东与管理层之间因信息不对称会产生利益冲突,信息不对称为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提高了条件,为了解决管理层盈余管理问题,现代公司引入了一系列用于治理公司的内部机制和外部机制。内部机制是指通过聘任独立董事、独立审计师以及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等制约机制来约束企业管理者的行为从而达到降低企业实施盈余管理空间的目的。外部机制包括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行政监管和投资者、大众媒体监督以及社会伦理道德等约束企业管理者的途径。目前国内外文献中关于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对盈余管理影响的研究较多,相比之下,外部治理的影响作用研究则比较少,近年来正逐渐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br>  作为一种外部治理途径,媒体对上市公司既没有所有权,也没有控制权,那么,如何在理论上解释公司治理中媒体起到的作用呢,国内外学者的研究说明,媒体对公司治理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声誉机制来达到的。因此,本文主要通过研究声誉机制对盈余管理的作用来了解媒体监督与盈余管理的关系。总的来说,国内外的研究认为,从长期来看媒体监督对盈余管理行为有一定的约束效力,但因其不具有强制机制,媒体监督的约束作用非常有限。特别是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尚不完善,法律和监管不健全,公司违规成本比较低的情况下,媒体具有揭露和监督功能,但是不具有纠正功能,声誉机制难以对上市公司高管施加有效的威胁。<br>  本文用2006-2009年我国A股上市的制造业公司的面板数据作为样本数据,研究了媒体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程度的监督作用,发现作为一种被广泛接受的大众舆论监督,新闻媒体确实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公司治理约束功能,但在我国,对于公司的不良或者违规行为,媒体只能对其进行披露报道,而没有办法也没有能力和权力对这些行为采取更为积极和强制的惩戒措施,致使上市公司管理者有可能为了维护其声誉质量而选择进行盈余管理。即相较于未被媒体披露的企业,被媒体披露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越明显,随着媒体报道次数的增多与关注程度的增加,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程度也会越高。国有企业由于股权的特殊性以及国有企业经理人的双重身份,我国上市公司中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普遍比民营上市公司的低,随着媒体披露的增加,民营上市公司比国有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更明显。

关 键 词: 制造业上市公司 媒体披露 盈余管理 面板数据

分 类 号: [F426.4 F832.51]

领  域: [经济管理] [经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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