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徐长福
学科专业: A0101
授予学位: 博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第二自然概念是表征人的活动及其产物——人为世界的一个重要概念,也是伦理学、政治学、教育学乃至法哲学中的一个基础性概念,但是对其专题化、系统化的探讨却并不多见。纵观西方哲学史,第二自然概念并不是一个主导性的概念,往往只在思想家们的著述中充当一个辅助性的说明概念,而随着现代学科分化的日益精细和琐碎,第二自然这样的整全性视野更是备受冷落。但是,当拨开历史的迷雾和认识上的偏见,就会清楚地看到第二自然概念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人和动物不同,人必须通过技术而生存,而技术的实质就是一种开发性的眼光和手段,随着这种开发性眼光的日益自觉和开发手段的日益成熟,人就在自然的基础上塑造并建构起人自身和人为的世界。而第二自然概念恰恰是对上述人的生存方式的体认,并且是对人自身活动的方式、范围以及限度的高度自觉。<br> 本文以第二自然概念作为主导线索,重点考察第二自然概念从古希腊到霍布斯的思想历程。论文试图表达历史和方法上的双重关怀:表面看来,第二自然概念在西方哲学史上时隐时现,缺少直接的、系统的论述,其实那些最杰出的哲学家已经确立起了关于第二自然的思考典范,如亚里士多德的德性模式、霍布斯的法律模式、黑格尔的机体模式、马克思的生产模式等等。因此,有必要将这些哲学家的相关思考专题化、系统化地整理出来,以为后世之资鉴。由于能力所限,本文只能展现第二自然概念从形成到初步展开的前期历程,但是对思想发生开端的考察自有其他研究不可替代之意义。本文的方法论意义在于,拒绝对哲学文本进行盲目的、字面的技术性诠释,而试图从思想家的未思之处入手,更确切地说从奥伊根·芬克(Eugen Fink)所说的“操作概念”入手,揭示出第二自然概念背后的认知模式,由此,第二自然概念才能专题化、系统化地呈现出来。更为重要的是,一旦唤醒了哲学家们对第二自然的相关思考,实际上就重新恢复了日渐失落的对人的思考的整全性视野,从人的活动及其产物这样的根基处去反省人的生存状态,自然也就获得了一种对技术至上、过度开发的现代性进行批判的理论视角。<br> 本文主体共分为三个部分。<br> 第一部分为第二自然的概念准备史。第二自然概念在正式确立之前,有一个长长的理论准备期,时间跨度从自然哲学家一直到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因此,这一部分主要考察古希腊哲学家的理论兴趣如何由自然转向人事问题,并试图交代清楚思想理路上的连续和转折。对于这样一个问题,早期希腊哲学已经有一种比较成熟的理论表达,那就是physis和nomos的对立问题。自然哲学家发现了physis,而智者则发现了nomos,二者共同确定了后世的哲学主题。苏格拉底全神贯注于人的德性问题,其实质是试图在人自身之中给价值问题找到一个理论基础。柏拉图继承了老师的问题和方法,并提出了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个关于价值问题的人性论或灵魂论的论证方案。从整个思想进程来看,人的问题已经从自然问题中突显并独立出来,开始了专题化的探讨,但是在思维层面上还不够自觉,苏格拉底和柏拉图两人还混淆着价值问题的理论维度和实践维度。<br> 第二部分为第二自然的德性模式。主要考察亚里士多德对第二自然概念的正式提出,以及所确立的德性论思考模式。亚里士多德之所以成为第二自然研究的第一人,就在于批判了前人关于价值问题,尤其是德性问题的理论解决方案,而提出了自己的一套实践解决方案。德性不再是什么知识,而是一种人自身的实现活动,既是活动的性质,也是活动的结果,既不出于自然,也不反乎自然,因此成了人的第二自然。亚里士多德实际上将人的自身实现活动视为人的活动的本真模式,并以此为基准进一步探讨了人的理论活动和制作活动。正是通过对人的活动及其产物的全面反省,亚里士多德建立了第一个成熟的第二自然的思维模式,把对人的问题的思考推上前所未有的思维高度,影响深远,绵延至今。<br> 第三部分为第二自然的法律模式。主要考察霍布斯对第二自然的独特思考,以及继亚里士多德之后树立的一种全新的认知模式——法律模式。霍布斯在新的科学观和自然观的影响下,开始全面反省亚里士多德传统,反对目的论自然观,而试图在机械论自然观的基础上建构了一个包括物、人、法、言四大要素的系统的哲学体系。在其对政治问题的思考中,霍布斯以意志和人造物等概念对人的生存状态进行了深入思考,其实就是以法律作为一种认知模式,来重新认识第二自然。这不仅仅是人的一种认知模式的转换,还是一种生存方式的变迁,从此,人类步入了现代世界。
分 类 号: [B503.92]
领 域: [哲学宗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