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杨小强
学科专业: C0107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信息化社会发展到今天,各种技术、业务的融合趋势不断加强,电信业务的概念已远远超出了传统范围,移动互联网行业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近几年,移动互联网行业高速发展,各种应用服务层出不穷,其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具有广泛的影响力。新兴行业的发展必然伴随着各种问题的产生,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中,各种不规范现象、甚至违法现象也普遍存在,将其统称为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缺陷交易”。“缺陷交易”不但严重侵犯了电信用户的权益,也阻碍了移动互联网行业和整个电信行业的良性发展。然而,我国目前并没有针对移动互联网行业的立法,规范传统电信行业、互联网行业、以及调整传统交易行为的法律法规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因此,研究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缺陷交易”的性质和效力,探索如何从行业立法和具体交易行为立法上规范“缺陷交易”,具有现实的意义。<br> 本文主要采用文献研究与比较研究的方法,分析具体“缺陷交易”现象的法律性质和法律效力,借鉴国外先进相关行业立法的经验,为我国未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规范移动互联网行业和具体交易行为提出了建议。<br> 通过研究,笔者发现“缺陷交易”主要表现在交易合同、商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三个方面。国内相关行业立法滞后,和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在未来立法中需要学习国外相关经验,首先从根本上完善行业立法,再调整能够规范具体交易行为的法律规范,由此才能有效解决“缺陷交易”的问题,从而推动移动互联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关 键 词: 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 违法行为 法律规制 立法完善
分 类 号: [D922.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