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胡劲松
学科专业: L0406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
摘 要: 自2003年起,我国民办学校数量逐年增加,学校规模就迅速扩大。但是民办学校董事会内部管理的问题却日益凸显:董事会虚化、董事长的权力过大以及校长的权力过小等现象,而这些问题的焦点都聚集在一个核心问题——财务管理。如何缓解董事会和校长在财务管理产生的冲突备受关注。<br> 本文的主要任务是,一是对民办中小学董事会和校长的关系、两者可以建立委托代理关系以及在委托代理关系下切分财务管理职能的分析,从理论上将两者如何处理财务管理权力纠葛的问题明晰化。二是在法理分析后,结合个案研究去印证两者关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提出本文的观点: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处理董事会和校长在财务管理的矛盾。<br> 本研究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重点采用了质的研究方法。研究对象是东莞市某三所不同办学层次的民办中小学董事会成员和校长。具体研究的是董事会管理学校财务的特点以及校长行使经费使用权的特点。<br> 本研究收集资料的时间从2008年1月至2008年5月,收集资料的方式主要是现场访谈、观察和实物收集。<br> 本研究的结果表明:一是董事会普遍存在控制经费使用权的行为,并呈现如下特点:(1)严格控制经费投入;(2)严格控制经费支出;(3)过度干预经费使用的管理过程。同时,校长所享有的经费使用权过小,具体表现为:(1)合同关系中的被动地位影响校长的工作积极性;(2)品行和良好的沟通是获得董事会授权的前提;(3)校长必须争取才能有部分法定的财务管理权。<br> 通过对相关法律、法规、文献资料的整理和分析以及综合个案研究结果,本文得出的结论是,民办中小学董事会和校长可以通过建立委托代理关系,进一步规范两者在财务管理的关系。
分 类 号: [G637]
领 域: [文化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