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周国雄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
摘 要: 长期以来语文界对于语文的性质的争论从来没有停止过,《语文课程标准》(全日制义务教育)把语文的性质规定为:工具性和人文性,使语文教育向教育的本质目的又进了一步,向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又进了一步,但是《语文课程标准》及《语文课程标准解读》对义务阶段语文课程人文性的具体涵义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解释,甚至课标解读的关键性人物在一些解读中消解了人文性,人文性与思想性的界限模糊,在实际的语文教学中难以把握操作。教育的本质目的是人的自由的发展,真、善、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自由表现,语文教育的人文性应以真、善、美为核心,并以此激活工具性。
分 类 号: [G633.3]
领 域: [文化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