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王金红
学科专业: C0201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华南师范大学
摘 要: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完善,作为村民自治核心内容的“四个民主”在发展水平上依然表现出很大的非均衡性,其中民主监督已然成为最薄弱的一环。民主监督的发展需要显性的民主监督制度建设和隐性的村民民主监督能力建设的共同推动。在片面追求制度化甚至出现“制度过密化”的情况下,关注农民民主监督能力刻不容缓。<br> 我国农村民主监督逐步显现出制度化、法律化和理性化等特点。从一定程度上讲,农村民主监督的发展水平充分体现出当前我国农民民主监督能力的发展现状。<br> 民主监督的制度化彰显农民制度化监督能力的不断增强。民主监督制度建设与农民民主监督能力发展水平相互促进。我国各地农村民主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需要具备较高民主监督能力的广大农民的推动。农村民主监督制度发挥积极效果更需要以农民制度化民主监督能力的提升为保证。<br> 民主监督的法律化体现了农民法律化民主监督能力正在萌生。民主监督的法律化意味着农民不仅熟悉相关的法律条文,更了解如何利用相关法律维护自身权利。民主监督的法律化是农民法律化民主监督能力不断萌生的显著标志。<br> 民主监督的理性化表明农民理性化民主监督能力正待提升。理性化地民主监督是民主监督的最高阶段,它要求农民在综合权衡各种理性化方式的利弊之后,根据现实情况作出灵活选择。民主监督的理性化表明农民的理性化民主监督能力有待超越萌芽和成熟阶段而朝着更高的方向不断升华。<br> 民主监督能力作为农民民主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壮大对农民公民身份的塑造起着重要作用。培育和提升农民的民主监督能力有利于不断强化农民的公民身份。
分 类 号: [D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