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庄孔韶
学科专业: C0303
授予学位: 博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国人民大学
摘 要: 本文选取了京郊地区的柳村作为田野调查点,以该村的社会组织结构作为研究的主题,旨在探讨这一特殊“明星村”保留公社体制的社会历史成因,并揭示出其背后掩藏的文化逻辑。在文章中,笔者以村落的社会文化变迁作为研究的主要线索,分时段对柳村的集体制度的形成、发展、延续以及分化进行了历时性的描述与分析。在此基础上,本文建构了一个“家族一集体主义”的分析框架,对公有制“明星村”的现象进行了文化视角的解说,进而展现出国家、地方与基层社区之间交相互动、影响与博弈的错综复杂的社会图景。<br> 从村庄的历史发展的脉络来看,柳村的社会结构关系大致经历了从“分化-整合-分化”的三个阶段,而这三个阶段又能恰好对应到“泛家族式”集体认同形成、发展与分化的几个不同的历史时期。尽管在不同时期,集体认同意识的表现形式是有所不同的,但在本质上万变不离其宗,都与中国农民传统的家族主义理念有着紧密的文化关联。<br> 第一个时期是土地改革至文革后期,此间强势的国家主义试图彻底地消除乡村社会中家族组织与宗法传统,从而建立起一套全新的以社会主义制度为基础的意识形态系统。然而,一个始料未及的事实是,社会主义改造所宣扬的集体主义意识之所以能够为农民所接受,恰恰是因为它在某些层面契合了中国传统的“平均主义”、“家族集体”与“天下为公”的思想理念。这样,尽管在公社体制之下,农民们饱受了饥饿的煎熬与不公正的待遇,但他们仍然能够以极大的热情投入到一次次自上而下发动的政治运动中去。但另一方面,在高度集中的体制之下,村庄并未实现真正的社会整合,而是一直处于相对分化的状态。在一切以“阶级斗争”为中心的岁月里,柳村的权力格局一直飘摇动荡,上级委派的村干部犹如走马灯般更迭不休。相对于农民而言,他们仍然以传统的家庭为中心安排着自己的生活,生产队在人们的心目中就犹如一个“泛家族式”的小共同体。<br> 第二个时期则是1970年后的30余年。在后革命的氛围之下,随着一个新的、地方性的传统权威的迅速崛起,柳村很快从疲惫的政治纷争中摆脱了出来,并转向了全面的经济建设。这时,家本位与村本位的文化特征凸显了出来,不同的血缘组织实现了新的聚合,村落共同体内部的成员被有效地凝聚在了一起。如此一来,集体主义也不再是以前那种虚无飘渺的文化想象,虚拟化的泛家族主义与官方宣传的集体主义意识微妙地耦合为一体,并深深地嵌入进村庄的政治结构之中。在“泛家族式”集体主义建构与形成的过程中,村落社会内部的社会关系实现了空前的整合,这也构成了日后柳村抵制分田到户的直接动因。农村改革曾一度危及到柳村集体制度的存续,但同时也为其进一步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历史机遇。生态农业的科学实验不仅优化、调整了村庄的产业结构,更重要的是为之博得了难能可贵的政治声誉资本。在国家主义、地方保护主义相互折叠的政治背景下,柳村获得了一个“明星村”的特殊身份。这样,以“泛家族主义”为基础的公有产权制度方才得以在市场经济竞争的潮流中长期维持。<br> 第三个时期是2000年至今的阶段。与计划经济时代不同的是,市场经济不仅为村庄带来了自由竞争的发展空间,而且也将原本封闭的基层社区引向了开放与变革。在国家政策大方向的指引下,柳村也试图在乡村工业化的过程中扩展新的发展路径,然而非常遗憾的是,集体村庄的保守性格最终无法跟进社会整体变迁的步伐。集体制度所依托的生态农业经济逐渐为坐享其成的土地寻租经济所替代。激烈的市场竞争终于促使柳村不得不在制度层面进行适当、必要的调适,与此同时,村庄由整合的状态日渐向分化的趋势发展。紧接着,在经济利益分化与争夺的情境中,不同的家族开始以血缘关系的力量控制了原本属于集体所有的各个企业,进而以村庄共同体为本位的集体主义重新开始转向了家族组织认同的文化复位。<br> 本文最后的结论有三点:(1)柳村在农村改革之际选择公有制的文化逻辑就在于,家族主义的内核,集体主义的外壳;(2)柳村之所以能在市场化的进程中长期维持公社制度,主要原因是,泛家族主义的组织形态、生态农业的发展道路、土地寻租的经济模式以及国家主义与地方保护主义的双重庇护网络等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3)当前的柳村正面临着急剧的社会分化,公社体制也已经出现了解体的趋势,但家族主义意识与家族政治仍然是村落社会生活经久不变的主题。
分 类 号: [C91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