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杨方泉
学科专业: C06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信用卡作为一种便捷的金融结算工具已逐渐被社会大众认可并广泛使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增强,信用卡诈骗罪日渐成为一种高发的金融犯罪,且有愈演愈烈之势。虽然我国已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律解释进一步完善了信用卡的规定,但由于现实生活中信用卡诈骗行为形形色色,理论和司法实务界仍然对信用卡诈骗罪具体内涵的把握,罪与非罪的界定等问题存在较多的争议。因此,本文主要论述了在信用卡诈骗罪中呈现的一些疑难及争议问题,并对相关问题提出了个人的见解。<br> 本文共分为四章,分别对信用卡诈骗罪的对象、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展开分析。第一章分析了不同语境下“信用卡”的内涵及不同内涵下的冲突和解决途径,主要提出具有借记卡功能的存折应纳入信用卡的范畴。第二章对信用卡诈骗罪客观方面存在的复合信用卡行为、网络信用卡诈骗行为定性进行了研究,提出对信用卡诈骗罪应采取行为犯与目的犯相结合的立法模式。第三章对信用卡诈骗罪主体中存在的“单位能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主体”、“恶意透支犯罪主体是否限于合法持卡人”、“特殊岗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的定性”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总结。第四章讨论了信用卡诈骗罪的主观方面中存在的“使用型信用卡诈骗是否需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何认定恶意透支中的非法占有目的”的疑难问题,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br> 对本罪的若干疑难问题,笔者立足于现有的立法及司法解释,在遵守解释原则的前提下,采用论证、例证、比较研究等方法,通过运用科学的理论和规则对这些刑法规范作出合理的解释,上述疑难问题可以在合理的解释中得到解决。
分 类 号: [D92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