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杨鸿
学科专业: C06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我国刑事诉讼法赋予了被害人当事人的地位,但是在实践中,公诉案件被害人的权利保护仍然存在缺陷。<br> 本文拟分三章探讨公诉案件被害人的权利保护。<br> 第一章,公诉案件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本章分为两节,第一节面向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指出我国公诉案件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不足。第二节旨在论证公诉案件被害人权利保护的法理根据。本文从人权保障的法治要求、诉讼利益平衡的需要、程序正义理念的召唤、对保障司法公正应作的回应、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责任所系五个角度探讨了公诉案件被害人权利保护的意义。<br> 第二章,公诉案件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建议之一。该章分为两节,针对当前我国公诉案件被害人权利保护亟待解决的问题,借鉴英美法系的英国、美国,大陆法系的德国、法国等主要法治国家公诉案件被害人保护的经验,“对症下药”,对我国公诉案件被害人的权利保护,先从审前、审判程序着眼,提出一些具体的设想和建议。<br> 第三章,公诉案件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建议之二。该章分为两节,对我国公诉案件被害人的权利保护,借鉴国外经验,继续从审后程序,并针对被害人如何获得国家补偿、援助权的救济保障,提出一些具体的设想和建议。
关 键 词: 刑事诉讼法 被害人 权利保护 司法实践 立法完善
分 类 号: [D9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