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师: 曾东红
学科专业: C0107
授予学位: 硕士
作 者: ;
机构地区: 中山大学
摘 要: 行业协会是为达到行业的共同利益目标组织起来的有会员参加的非营利性、非政府性、自律性的社团法人组织。现代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应的行业协会组织。这些行业协会在企业开展反倾销时起着非常重要的协调管理作用。本文运用比较分析、理论联系实际等方法,探讨了入世大背景下,行业协会在我国反倾销制度中的定位、职能及主要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发挥我国行业协会在反倾销中作用的一些建议。<br> 本文认为,反倾销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三者的有机配合。特别是建立既具备充分社会合法性又有充分信息和协调职能的行业协会,在反倾销中能够发挥政府和企业无法起到的独特作用。这些独特作用具体表现在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方面、应诉外国反倾销方面及其他方面。但由于历史和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行业协会在反倾销中尚未发挥其应有作用。发挥我国行业协会在反倾销制度中的作用,首先要克服行业协会合法性和组织功能上的缺陷,创造有利于行业协会发展的法制条件,包括借鉴行业协会成熟国家的经验,为我国行业协会立法。其次,要对症下药,针对我国行业协会在反倾销中人员数量少、专业性与影响力不强的问题,以及应诉和提起反倾销调查申请方面能力较差的问题,积极建立反倾销的行业新机制。再次,应当加强行业协会对企业应诉的协调职能。最后,针对反倾销成为我国出口产品和出口企业必须逾越的一道贸易保护主义障碍,应当强化行业协会合法规避国外反倾销的制度职能。<br>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本论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反倾销与行业协会的一般问题;第二部分我国行业协会在反倾销中的定位及其问�